9月8日,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,宽约600米,长约3公里泥石流将下游的一个农贸集市淹没,两个村子的部分房子被冲垮,事故造成的泄流量达26.8万立方米,覆盖面积达到30.2公顷。截至11日21时,事故已造成151人遇难,35人受伤,1000余人失踪。
9月11日媒体首次披露“全国暴发多例患肾结石婴儿 都食用河北省的三鹿牌奶粉,其中已有死伤病案”的惊骇消息。
三天内连爆两则悲闻,令善良的人们痛心和震惊。
事后,方方面面对此极其重视,“深入调查”后,认为这两事件的原因是有关方面“监管不力”所致。不相关的悲剧,原因竟会如此雷同。
我认为,“监管不力”仅是套话官话,难以自园其说。
这些年来,此类丑闻还算少吗?
从山西洪洞的黑砖窑黑煤矿到山西襄汾溃坝事故,从安徽阜阳的毒奶粉“大头娃”到河北石家庄三鹿奶粉“结石娃”,悲剧竟会如此相似,“草菅人命”的后果是绝对相同。
我还注意到这样更让人气愤的新闻:
尾矿库下游的村民和村委会早就意识到了这座尾矿库的危险性。白云村早在今年2月份就向陶寺乡与襄汾县递交了“救命报告”,称新库矿业公司使用废弃尾矿库,险情严峻,成了村民头上的“一把刀”,希望政府部门能出面制止,“但均不了了之”。
我们的“有关方面”仅用“监管不力”能解释清楚这些问题吗?
人的生命权和下一代的健康权是我们社会责任和良知的底限,任何挑战这一底限的奸商行为和“监管不力”者,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。